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杨剑昌同志退休不退岗,不忘初心,提出立法出台“我国五部监督法体制建设、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若干建议
腐败是危害社会人民的毒瘤,破坏了我国改革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及固本强基长治久安的方针策略,损害我们党心、民心和军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党中央,大力加强了反腐斗争的力度,三令五申作出前所未有的部署和严肃规定:
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出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
二、2014年10月23日,习总书记在十八大二次全会上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自己的所谓仕途,为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三、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指出:勇于推进自我革命的“六个必须”:(一)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二)必须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三)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四)必须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五)必须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六)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四、党的二十大,习总书记指出: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政,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五、2024年1月8日,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十届全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如下:
(一)他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习总书记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全党深入开展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力保证引领新征程开展起步。
(三)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要加强主动担起责任,有力有效协助党委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四)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保持整治腐败高压态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重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整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五)习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要抓住定政策、做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
(六)习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
(七)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八)习总书记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坚持不懈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领会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持之永恒,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系统地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第二个百年建党伟业前程的方针策略。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国家反腐败斗争始终如一,“贪污腐败的毒瘤,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剥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但贪官们前赴后继,贪腐问题像家常便饭仍层出不穷,我们却似乎“查不完、抓不完”,犹如割韭菜那样“割了一茬、又生一茬”,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怪圈。过去十年里,我国查处的贪污腐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案金额令人咋舌。而贪腐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官场的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医疗、教育、体育等方方面面。贪官们自恃有特权、有靠山、有背景、有保护伞,高高在上,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甚至横行霸道,我行我素作恶多端,他们自以为是有特权、有靠山、有背景、有保护伞,贪得越多越光宗耀祖,把贪来的巨额资金转移到国外,让妻儿子女、亲戚家属移居国外居住而逍遥法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气焰嚣张到极限,让人们深恶痛绝。
我们不能让无恶不作的贪腐犯罪行为,继续肆虐下去。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的未来民族命运。我们必须呼吁加强反腐斗争立法体制建设。
因此,我本人呼吁党中央高度重视,由全国人大常委和中央纪委及国家监察委共同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我国“五部监督法体制建设”全面推进反腐斗争,治标治本的若干建议如下:
1、立法出台我国《反腐败法》见陈述理由:
2、立法出台我国《反特权打保护伞法》见陈述理由:
3、立法出台我国《人民监督法》见陈述理由:
4、立法出台我国《社会监督法》见陈述理由:
5、立法出台我国《舆论监督法》见陈述理由:
一、立法出台我国《反腐败法》:
(一)反腐败的温床,关键在于官员思想被腐蚀的心灵毒药,滋生腐败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上,这些腐败分子道德沦丧,危害法治权威,削弱国家治理能力,严重破坏我国的发展和民族复兴,也导致社会不满情绪的累积,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和动荡,威胁国家安全,使国家形象在国际社会中产生负面影响,损害国家的国际声誉,这对我国大国崛起是极为不利的。
(二)反腐败斗争中,官员的腐败问题,官员是国家机构的管理者,其职责包括公共资源的分配和社会管理,在职责执行中面临巨大诱惑,背后的是社会对体制的极大挑战。我们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贪污腐败,虽然有些官员因贪污受贿罪被追究责任,反贪反腐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当前贪腐仍屡禁不止,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话,那些腐败分子却采用躲或逃的手段,增加了纪检察查处难度。据了解,一位省委书记在召开省直领导的教育会上说:“有关较大的腐败案件都是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查出来的,希望在座领导好自为之绝不能倒在腐败犯罪上,到时不能怪没同大家打招呼。”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盘根错节,地方的纪检监察查处腐败案件时,难度极大、很棘手。
(三)司法腐败这个问题比黑社会的恶势力更为恶劣,他们漠视公正、滥用权力。他们的行为恶劣程度甚至超过了强盗,这些败类潜入司法体系,贪污腐化,胡作非为,在不少案件中,无视法律程序,漠视证据事实,仅凭个人主观臆断就对无辜者定罪,更有甚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掠夺财富,对反抗者施以暴力。更糟糕的是,一些司法人员贪污腐化,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中饱私囊,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公权力的滥用。本来在人民心目中,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公民权益不受侵犯的重要机制,然而司法腐败却沦为了黑暗势力的一张黑色大网,他们比黑社会更黑。他们对案件不公正判决,从中办冤假错案,司法腐败贪污受贿,侵吞公款,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办成冤假错案。有的对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逼他人认罪。司法腐败掠夺财富,对财富进行不公正的分赃,他们为获取财富,知法犯法恶劣行为的丑陋面具,应给予严惩,还百姓一个公正的说法,才服民心。
(四)建议立法出台我国《反腐败法》中,能否在法律上须明确规定是否贪100万以内判10年以上徒刑;贪1000万以上,恢复死刑(加上株连制),只有法律上规定严刑的处罪贪腐,加上株连制,见一个杀一个砍一个,有资料记载,我们的伟人领袖毛泽东主席在1955年开展全国反贪时,因处罪经过2万5千里长征功高的多位贪腐高官,在党内出现有些领导求情,当时毛主席力主严惩:“谁腐败就得杀,如果我毛泽东腐败就由人民来杀我。”由于现行的反腐处罚力度不够严明,让腐败分子钻了空,所以才导制这些腐败分子目无党纪国法,有恃无恐,有机可乘,气焰嚣张进行贪赃枉法,而且越来越猖獗。因此只有立法出台我国严明的《反腐败法》,才能使广大官员和公职人员为党为国、为百姓着想,而不是为利益贪污着想,才不敢为其亲属、家属、亲戚想着捞不义之财。
(五)建议立法出台我国《反腐败法》中,应废除原法律规定“财产来历不明罪”的法律条文,因该条文对腐败分子处罪太轻,成为涉嫌纵容腐败分子的法律条文。如腐败分子顽固到底,死都不肯坦白交待进行对抗的情况下,我们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干部查大案要案(他们是人、不是神),付出了千辛万苦汗水和泪水代价也难以查实。例如贪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狡猾腐败分子的巨额财产。如果这些腐败分子拒绝坦白交待,那么按“财产来历不明罪”来定性的话,只判几年徒刑,坐几年牢,释放后仍是逍遥自在。其实不论什么官员收入多少,是有账可查,那么巨额来历不明,实际就是贪赃枉法得来的巨额财产,应按《反腐败法》进行从重从严惩处才行。原定的“财产来历不明罪”法律条文,实在是不符合不利于我国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必须废除方服民心。
(六)建议立法出台我国《反腐败法》,应该明确规定:我们纪检和监察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最信任和最可靠的铁军队伍,在反腐败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对党赤胆忠诚、不顾安危、尽忠尽责,埋头苦干,查处腐败案件,各级党和政府必须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要给予查处腐败案件的金额中按8%提取奖励给纪检和监察的办案人员(能否不缴纳所得税),这方面盼中纪委和监案委单位设立全国反贪腐基金专门帐户;同时给予评定国家级(1-3)等功勋待遇;另一方面要给予提拔重用,可提拔重用到党政军、企事业任领导职务。
二、立法出台我国《反特权打保护伞法》:
(一)特权和保护伞,是贪污腐败的最大祸根,是腐败核心的温床,反特权打保护伞,是清除滋生腐败土壤的灵丹妙药。特权和保护伞对公正义的破坏阴影下,特权和保护伞们往往互相勾结,共同维护腐败分子的利益。这样一来,那些遵纪守法的好人因为无法得到公正的对待而感到无助。奸商们为获得非法巨额利益或资源,他们往往会铤而走险与有特权和保护伞官员的腐败分子勾结,形成官商勾结的丑恶链条,这样一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被破坏,公平和正义在我们社会中似乎已经成为了稀有物品。
(二)特权和保护伞对法律法规的破坏也不可忽视,当腐败分子犯罪时,他们可以利用有特权和保护伞的资源力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被严重践踏,法律法规的公正性也受到质疑。更为严重的是,特权和保护伞的存在还与黑恶势力关系密切,共穿一条裤子,让那些坏人有了肆无忌惮的犯罪机会,而好人却因无法得到应有保护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这样一来,正义遭受压制,邪恶变得更加猖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混乱。
(三)特权和保护伞可以摆平一切这种认知很可怕,特权和保护伞,可随意黑白颠倒很可怕,唯金钱是图的恶劣影响更不容忽视。有特权和保护伞可以摆平一切。在这样的环境下若存在这种黑白颠倒的环境,这个世界将变得得毫无真理可言,只有特权和保护伞才是万能。这种扭曲价值观不仅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也让我们的人心变得冷漠和自私。这样的环境下腐败分子可以毫无顾忌地利用有特权和保护伞的关系贪更多巨额横财,而平民百姓却无法得到公正对待而感到无助和绝望。
(四)反腐败必须不顾一切,坚决铲除特权和保护伞,深挖他们的根基,否则反腐败永远只在路上,腐败分子永远生生不息。有资料记载:朝鲜金正恩委员长的铁腕治国录:“谁腐败、谁搞特权、谁弄保护伞,就统统执行抢毙砍头”他铁腕治国平天下,得到人民的维护。我本人认为:每一位官员的乌纱帽和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办事,不如回家种红薯”,做官不是为自己的特权和保护伞谋取私利工具。
(五)在当下社会,腐败与特权和保护伞,如同奕生的三兄弟,相互依存。腐败是表象,而特权和保护伞是其根源,反腐败战争若不到特权和保护伞问题,便是铲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我们必须连根拔起特权和保护之根,彻底清除腐败的温床。腐败与特权和保护伞相互依存,互为表里,腐败分子追求有特权和保护伞,而特权和保护伞也从中非法捞取谋取私利。特权和保护伞的存在意味着一些人可以无视党纪国法,随意摆布他人,对为党、为国、为人民、为社会忠心耿耿的公仆则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如反腐败战争中只停留在表面,而不去触及罪恶多端的特权和保护伞这一深层次问题,那么反腐败战争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胜利,要根除特权和保护伞,我们立法出台我国《反特权打保护伞法》,应尽快出台,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才有法律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三、立法出台我国《人民监督法》;
四、立法出台我国《社会监督法》;
五、立法出台我国《舆论监督法》。见三法的一并陈述:
(一)当前官场,贪污受贿丑闻层出不穷,金钱成了他们的神圣信仰,一些官员把自己当成了无辜羔羊,却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本性,他们养肥自己的钱包,把公共财产当成了私人的摇钱树。有人说腐败的官员就像饥饿的鬼魂,他们永远不会满足,只会让他们的贪婪更加狂躁。众所周知,腐败是社会矛盾的加剧器,也是国家发展的一大障碍。如今腐败问题仍然严峻,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成为了他们的家常便饭,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的形象,更让广大百姓承受着沉重的负担,因此严惩腐败,刻不容缓。
(二)腐败分子的所作所为是对党和国家乃至人民事业的极大破坏。有的身居高位,却因私欲膨胀,背离了初心走向了腐败的深渊,他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根本问题。反腐败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争,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坚决打赢这场战争。这不仅是党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对于腐败分子必须坚决惩处,绝不姑息迁就,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单纯依靠某一手段难以实现反腐斗争的终极目标。尤其是官场的腐败已经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甚至一些官员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底线。他们在豪华办公室里享爱着抽烟喝赌酒赌博,丝豪不顾公务场所是纳税人建的严肃性,他们把工作当成了消遣,把权力视作为娱乐的工具,他们的奢侈生活和肆意妄为,让人无法忍受,这些官员们毫不羞耻,光鲜背后隐藏了太多的黑暗,涉及利益链相当复杂。一些官员为了掩盖自己的贪腐行径,竟然不惜一切代价以火烧文件、金属碾压的方式销毁证据,甚至有的更是行动如影随形的神秘人,他们害怕真相曝光,害怕失去那些让他们肆无忌惮的权力。
(四)有的腐败分子已升官又发财,让人民的愤怒无奈至顶峰,每一个腐败官员,都是他们心甘情愿的罪魁祸首,他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但背后却是一片狼藉,他们遮掩着真相,妄图抹黑善良老百姓的形象。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迟早会有一天他们须付出代价的。
(五)在第二十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乱世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六)我们纪检和监察队伍须走进民心,倾听民声,了解各行各业和基层腐败的更真实情况,切实做到有腐必查。鼓励全民反腐,大力提倡并切实做到人民、社会、舆论监督,让人民、社会、舆论监督打心里相信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在这场反腐战争中,每个公民都是参与者、践行者,要鼓励支持人民、社会、舆论,坚信纪检和监察队伍是反腐过得硬的铁军,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惩治腐败,消除恶劣风气,为全民携手共进,为实现我国固本强基的国泰民安,为实现我们党的第2个百年建党伟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拼搏。
(七)前面陈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和“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真理。我本人还认为:毛泽东主席领导我们十四年抗战时期,就是紧紧依靠人民力量,取得了抗战的胜利;3年的解放战争仍然是紧紧依靠人民(人民自觉自愿拆门板、床板甚至棺材板,用手推车千辛方苦、不怕流血牺牲,送到前线给解放军做掩体,才打败了蒋家皇朝;抗美援朝仍紧紧依靠人民捐钱、捐粮、捐物资给志愿军才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建国后他老人家仍是紧紧依靠人民的力量治国安邦,毛主席高呼“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战天斗地的力量和源泉,人民万岁!”毛泽东主席不论什么时期,他老人家都坚持以人民的力量治党治国、治军、治江山社稷,这就是毛主席的真正伟大思想。因此反腐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才能打赢这场战争。
(八)关于立法出台我国《人民监督法》、《社会监督法》、《舆论监督法》三部法里,建议对检举、揭发、揭露提供线索的,应在三部法律中明确规定,经纪检和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属实的腐败案件金额中,提取20%奖励给民众(是否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要严密保护好反腐败斗争中,民众检举、揭发、揭露的安全保障措施,发现打击报复的,应及时查处并将腐败分子给予罪加一等惩处。
总结
一、我本人几十年如一日,舍生忘死,废寝忘食,切实深知同违法犯罪和腐败进行残酷斗争不容易,不到四十岁已白发苍苍,在反腐败战场上,深有体会,也是其中的受害者,深恶痛绝。现已退休多年,虽病痛缠身,伤痕累累,每天坚持打针吃药,但仍咬紧牙关,鞠躬尽瘁,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反腐败战场中,就要为党、为国、为民、为社会再发力。
二、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在党中央领导下,由全国人大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尽快立法出台《反腐败法》、《反特权打保护伞法》、《人民监督法》、《社会监督法》、《舆论监督法》五部法律体制建设,对腐败行为在立法上实施零容忍,坚决用完善的法律体制,打掉腐败分子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尤其健全人民、社会、舆论三部监督法的出台,发挥人民、社会、舆论的庞大监督体制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提到的是,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反腐败斗争中,就是紧紧依靠这三种监督法体制发挥了有目共睹作用。有记载像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反腐,对人民提供线索反腐检举、揭发、揭露腐败,一经查实,政府是按照案件金额50%提取奖励民众。我国虽有《行政执法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但不尽人意,出现不少腐败者和监督腐败者的丑恶现象,让人民感到深恶痛绝。由于缺乏《人民监督法》、《社会监督法》、《舆论监督法》的法律体制,才导致当前腐败的严重性,甚至不可收拾。我本人建议:《人民监督法》、《社会监督法》、《舆论监督法》、《反腐法》、《反特权打保护伞法》的我国这五部法律体制建设,期盼争取早日出台,为反腐败斗争推进一体常态化、长效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标本兼治,对症下药、精准施治,为党的固本强基、长治久安和党的第二个百年建党伟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尽快出台吧!
深圳市“道德模范”杨剑昌撰写
2024年1月17日
注:此课题呈中央七位常委在日理万机中拨冗阅处!
原标题:退休代表不忘初心:杨剑昌同志再发声
[资深媒体人易全]:杨剑昌同志是在深圳几乎家喻户晓的连续三届市人大代表,其事迹民间有“布衣青天”之称。他虽已退休多年,但仍秉持一位老共产党员的情怀,时刻关心和思考着党和国家的命运,诚所谓“位卑不敢忘忧怀”是也!
杨剑昌的这篇新作堪称铿锵有力。力图从制度建设层面出发,探寻打好反腐败攻坚战的新领域、新方法、新视角,虽然其中某些提法尚不乏可商榷之处,但其以处江湖之远的致仕之身,仍不忘初心,耿耿忠党爱国之心跃然纸上,诚让人感奋,予人以启迪。故以推之,请各位朋友同赏共叹!
责编: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