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央行统计调查司课题组在《中国金融》发表了一篇文章,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家庭资产高达300万元,基本都以实物为主,在这些居民家庭资产中,房产财富占到70%以上,城市家庭住房拥有率高达96%,家庭金融方面的资产比例非常低,不足20.4%。
很多人说,我国大部分家庭都买不起房子,多数人都是租房度日,然而央行的这个报告给出了反驳意见,不仅城市超过96%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房子,而且有一套房子的比例达到58.4%,有2套房以上的比例达到31.0%,同时超过3套房的家庭比例达到10.5%,平均每户1.5套以上。
看到这里,你还认为市场上房子少吗?你还认为现在依然是人人都买不起房、人人无房住的时代吗?大数据早就给出了答案,通过不断努力,90%以上的人都已经有房子了。正如王石所说的那样,未来年轻人根本不用愁房子,因为现在房产早就过剩了,你的父母亲和岳父岳母都会给你的房子的,一个独生子女或许至少要继承双方超过5套房子。
一个新问题应运而生,房产是大额资产,随便一个二线城市房子都价值300万元以上,谁能多继承一套房子,就可能少奋斗20年。在房产财富的背景下,兄弟姐多的家庭为了父母们的房产可能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子女们甚至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对簿公堂,最后连亲兄弟都做不成了。
父母们的多套房产该如何处理,如何合理、公正地分配给子女,成为了一个逐渐凸显的问题。在以往,这个问题根本不会存在,因为传统思维都是儿子继承,这符合传统生活方式下的基本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儿子承担了父母100%的养老义务,所以100%继承父母房产也是应有权利。
但随着社会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为父母养老不仅是儿子应尽的孝道,女儿们也纷纷主动参与进来,所以一刀切把房子都给儿子就不可行了,且看新规如何约束的。
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新规下,子女不用再争了!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父母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作为了新要求。也就是说,明年“新规变了”,父母房产按照新规继承,子女们争也没用了。
1、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
前文说到,在以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需要订立遗嘱,因为不管如何,只要父母离世了,那么自己奋斗多年的房产和财富都100%归属儿子所有,儿子也为自己尽孝道。但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今后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合法继承人范围之内。当然了侄儿、侄女等一杆子人并不是第一第二继承人,而是在丁克家族或者不愿生育子女的家庭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这些旁系继承的情况。
举个例子,在《某女郎》电视剧中,有这么一个桥段,一位穷苦潦倒的小伙子看上了一个漂亮美丽的小姑娘,但是姑娘家里很有钱,小伙子家里很贫穷,这种财富差别直接限制了双方爱情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小伙子也很自卑。不过在某天,小伙子接到了来自律师的通知,被告知远在美国的一位远房舅舅去世了,因为没有法定的第一第二继承人,所以小伙子需要继承5000亿元资产。一时间小伙子从山鸡转换成了凤凰,爱情财富双丰收。
2、新规加强了“遗嘱优先性”基本原则。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在传统遗嘱中,基本上都是以“公正遗嘱”的方式占多数,但是这种遗嘱办理起来很麻烦,例如要老人跑很多趟方可办理完毕,如果公证遗嘱办理之后,老人反悔了,那么想要更正起来也非常麻烦。所以新规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方式,方便快捷,非常实用。
同时规定,遗嘱优先性。各种遗嘱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全部以最后的那一份为依据,也就是说,哪份遗嘱时间最近,这份遗嘱的效力最大(以往是公证遗嘱效力最大)。父母遗嘱说明资产给谁,那么遗产就交给谁。
举个例子:在德国有一位老人,儿子们都很有出息,在法国发家致富了,老人奋斗一辈子有一套3000万美金的别墅,还有2000万美金存款。在老人60岁以后,家里只有一条哈士奇狗陪他,所以老人离世前定下遗嘱,自己的3000万别墅和2000万资金都遗留给自己的哈士奇狗。聘请佣人照顾这条狗,把资金交给第三方打理。
3、有2种房子,子女无法继承的。
这一点,并不是夸张,光明网也曾撰文《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说到这一点,光明网指出,以往,父母的房产不管如何,子女们都能合法继承,但是在新规下,不一定了,有2种情况需要分别看待:
第一种,父母与别人合有的房产,子女不能完全继承,例如老李与妻子继承了上一辈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各占50%比重,如果老李的妻子在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说明自己手上的房子归谁,那么继承人将有很多个,老李、老李的几个儿子、女儿都有部分财产权。所以说,并不能完全继承房产。
第二种,设置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受到约束。老李自己有一套房子,自己晚年的时候保姆小红对自己照顾有加,于是老李就把自己的房子设置了居住权,居住权设置的时候规定,小红可以一直使用自己的房子,一直到去世截止。老李的儿子虽然继承了房屋产权,但是居住权不能动,所以继承的产权并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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